教育机构转介绍合作,教育机构转介绍话术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教育机构转介绍合作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教育机构转介绍合作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培训机构和老师属合作关系,我给他提供生源,提供上课场地,老师仅上课,如何分配收入?

你好,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教育机构转介绍合作,教育机构转介绍话术

因为题主负责招生和提供场地,其实就是兼职老师,但可能会比一般兼职老师名气大一些,所以考虑分层问题。

我在之前的机构中,也尝试做过与机构自己名气比较大的老师做分层来防止教师离职。

这种分配方案一般有三种:

1.教师保底收入加奖金

给教师一个每节课的满意的保底收入,如果招生不够人数则机构做补贴,如果招生超过则机构赚钱。但当比超过非常高时,机构给老师奖金。

2.按百分比分层

这个一般是当学生少于多少时,学费全部给老师,当学生超过多少后,超过的部分按百分比进行分层。

3.直接给一个固定课酬

跟你机构的全职教师一样,直接给一个固定课酬。只是涉及分层了,所以可能会比你机构的其他老师课酬要高一些。计算好最低开班人数,也是可行的方案之一。

以上,给你提供三个思路,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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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收入分配的问题,在给出分配方案之前,需要提醒一下,机构跟老师的合作,一定要在合规的情况下,才值得探讨。培训机构的合作对象,不可以是在职中小学教师,否则大前提就失去了,就是违规行为了,方案再好,也是白搭。

如果这个前提条件具备了,纯粹属于分配的问题,也就比较好解决了,一般有以下5种方式:

1、根据课时计算。按照课时数计算报酬,老师每天上几节课,每节课多少钱,小学生都会算,用乘法计算就可以了。结算形式可以是日结,上完课,结账走人。周结,稍微有点稳定性,月结,稳定性比较好,最佳形式。

2、课时+绩效形式。只按课时数计算,存在一个问题,就是上课效果不一定要保障,对于打造机构品牌不利,因为老师并没有保住每课时的效果怎么样。所以,可以按照课时数定基础报酬,再根据上课效果,也就是绩效,来评定奖金。

3、月薪制。老师按照机构要求,完成上课时数,机构按月给老师发放报酬,也就是按月取酬。

4、学期薪制。也就是按学期给予老师报酬,这种形式的合作最稳定,可以保证教师流失率很小。具体可以以基础薪酬+奖金形式进行核定。

5、按照投入比进行分成。机构投入的是硬件和招生等,老师投入的是劳动,按照一定的参数进行计算,换算成彼此之间的比例,然后按照投入比例分成。

以上提供的五种分配方法,需要根据教师的具体情况和要求,结合机构本身情况,协商确定,因为没有更多的具体信息,无法设计一个具体的方案。

再别说外行话了啊哈哈哈,就是个正常的生意啊,就好好的单纯雇佣关系最稳定,经营者就是要负责盈亏的。

平时有学生和没学生,都和老师无关,这就是你经营者的事,没学生上课,你该发工资发工资,有学生上课,你发工资加课时费。老师好好教,学生增加了,给老师奖金,老师不负责任胡来,不好好代课,直接开除啊。这就是生意,和别的没有什么不一样。

比如现在,疫情期间,我们所有老师已经三个月没有上班了,但这和老师就没有责任,老师的工资一分不能少,还要及时发放,还要给买社保医疗。这就是经营者必须要承担的责任。


建议不要这样做,奉劝和你合作办学的在职教师三思而后行,不能因为一点经济利益而将自己置身于不利的境地,全国各地近阶段都在致力打击在职教师开办补习班或者参与社会补习机构补课行为,一经被举报或者查实,在职教师有可能被开除公职或者受到处分。

问题中描述的培训机构所有者可以自己独立办学,先向教育局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备培训机构办学性质,通过正规渠道办理和取得开办社会补习机构资质和招生培训许可证,规范化办学过程,完善办学设施,优化办学实力,改进办学理念,依法办学,依照规定办学,并能接受教育主管部门的监管,招聘非在职优质教师,将补习机构作为一份教育事业,发展社会培训机构的实力,提升社会影响力,赢得口碑,这才是正当之举。

近年来各地一直致力于查处在职教师开办社会补习机构或者开办补课行为,各地教育局联合相关部门对于本辖区内的各种社会补习班、社会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整动,并将各类补习机构记录在案,将不定期的组织协调各方面的职能部门进行突击检查,发现在职教师参与其中,将会严律查处,情节严重者将会被开除公职。

教育部也有明确的公告,社会各类培训补习机构聘用的教学人员必须要有教师资格证,否则被查处之后,吊销培训机构的资质。

当然,近年来在职教师教师开办社会补习班或者参与补习机构补课行为明显减少,当前也不排除极个别教师铤而走险,损害教师的形象,收受家长的宴请或者礼物、私自开班补课、参与社会补习班补课,被社会上一些人加以渲染和否定教师群体的职业道德,进而上升到教师师德师风和教师职业素质等层面,从而在社会广大老百姓中造成不良的负面影响。

随着各地中小学校对于教师队伍的制度建设与管理,大多数教师能恪守岗位职责,严守纪律,安心于本质工作,以学生的发展为主要奋斗目标,以学校的发展为己任,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奋战在教育教学工作第一线;有更多的农村地域中小学教师,数十年如一日,坚守在农村中小学教育岗位上,为农村孩子能够走出大山,走向城市,走向人生的辉煌与成功,他们用自己坚毅的品质和信念,为孩子们铺出一条平坦大道。

最后,希望问题中描述的社会补习机构所有者能慎重思考,告诫在职教师不要参与开办补课,不要为了蝇头小利而冒风险,进而损害教师和个人的形象,一旦被查实或者具备,将有受到处分的危险。同时希望问题中描述的在职教师能安于本职工作,可以通过努力工作,扎实教育教学工作,提升教育教学水平,为评定职称多准备条件,这样也可以提高增加工资收入。

一般来讲,培训机构和外部教师的薪酬计算根据合作模式的不同,大致分为如下几种方式:

一、教师按照课酬进行结算:

这个是最简单的模式,就是老师按照上课的课时进行收费,收费标准一般有两种分类方式:

1、小班教学(10人以下或者3人以下):

这种模式一般课时单价较高,给老师的分成比例也比较高,一般用做机构的精品课。

有时候还会在每此课程周期结束后(一个季度或者一个学期)单独给老师额外奖励。

2、大班教学(10人以上):

对于这种授课模式,一般课时单价比小班教学模式的单价要低,一般给老师的课酬按照每小时多少钱进行结算。有时候一课一结,也有按照月结的模式,根据双方协议进行。

二、合伙人模式

这种模式一般对于讲课效果比较好,且比较稳定,没有固定机构的老师比较适合。

这类老师往往一心钻研教学,不善于机构的运营,也没有太多的经历参与运营。

这种老师采取的课酬计算一般采用的是课酬+分红模式,课酬计算和第一条的基本差不多,只是在分红计算方式上存在一些具体性的差别,有时候还会将学员转介绍或者续班的分成计算在内。

同时,这类老师往往还会承担机构一部分教师培训的任务。所以给这些老师一定的分红也是机构愿意承担的。

三、其他合作模式及相应的薪酬计算方式

教师和机构合作可以有多种模式,一般有如下几种:

1、教师自身拥有一定的资源,也可以给机构带来一定的流量:

对于这类教师,除了在机构上课之外,还可以给机构带来一定的生源。这类教师的薪酬模式就是:课酬+提成+分红。

机构甚至可以和这类教师就股权分配的问题进行更深层次的沟通。

2、教师授课效果非常好,生源留存率高,口碑好:

这类教师,采用的薪酬模式一般为:课酬+提成+额外奖励。(奖励建议分级制)

但这类教师往往因为专心研究教学,销售意识相对淡薄,所以建议不要做过多额外的要求。

3、教师授课效果好,不仅能培训学生,还可以做师资培训:

这类教师,建议的薪酬模式为:底薪+课酬+劳务费。

底薪是为了给这类教师基础性保障,劳务费是给教师师训的课酬。毕竟教课是一门技术活,莫要让这类教师有“教会徒弟,饿死师傅”的感觉,所以基础性保障和劳务费是需要机构主动提出支付的。如果能够签订一个相对比较长期的协议就更好了。

总结

对于培训机构而言,教师是核心竞争力之一,也是衡量机构竞争力最重要的指标之一。用好教师,吸引更多优秀的教师是机构的首要任务,毕竟有了优秀的教师才会吸引更多优秀的学生,而有了优秀的学生才会有良好的口碑,才会让机构产生更强的竞争能力。

所以,薪酬的制定方面一定要慎之又慎。


全脑开发程老师:教育战线的一名老兵,主做全脑开发师资培训、零秒思维写作师资培训和家庭教育指导,期待与更多的朋友一同交流教育心得。

根据当地情况吧。

我所在地青岛市区城乡结合部,美术班要是聘请大学生上课的话是半天一百五左右,要是开班的去给别的班上课那就是平分学费。

学校美术老师一般不会给人打工的,别人找上门的都教不了。

学校在职文化课老师去代课一般300到400左右。

我是漫话基础美术,欢迎关注交流。

通过朋友介绍加盟公司合作反悔怎么办?难受?

这个问题的困惑有两点:

1、你想反悔,却又不知道如何表明反悔的态度或者决定;

2、反悔怕伤害朋友,因为是朋友给介绍的业务,让朋友在老板面前不好做,难为情。

找到问题症结,答案就有了。

第一个问题:是关键,事关生意兴亡的大问题,不要纠结,必须果断叫停项目。

上项目的时间、市场、人力都有变,疫情前准备加盟的项目,当时市场是好的,也有人干活,由于疫情导致这三个因素都变了,干活的走了,市场也有变化。商场如战场,绝对不能打无把握之仗,不能把胜败寄于交情和侥幸心理,别说项目还没上马,就算启动了,发现问题严重,特别是市场和人力两大关键因素有变,也要及时调整战略,止损,而不能因为面子问题而犹豫。

当断不断,必受期乱,应该把项目果断叫停。

第二个问题:“难为情”是次要问题,适当处置即可。

1、情理上,勇敢面对。

这一点,由于难为情,你有逃避,不想或者不敢面对的心理,这是错误的,于事无补。

朋友介绍你加盟他老板的业务,前期老板为此做了好多工作,中途叫停有些难为情,这说明你是个有德有品的生意人,可交可信。但是项目做不下去,越拖越被动,你只能勇敢的去面对。

你亲自找老板说明情况,与老板一起分析清楚利避,因为疫情市场有变,老板也清楚,也能理解。

特别要强调你的得力干将离职,活是人干的,干活的人不在了,项目难以推进,这样的合作风险也大,有风险合作双方共担,相信老板理解,不会责怪你朋友的。退一步说,老板如果在你讲清楚以后还责怪你朋友,那这也不是个好的合作伙伴,帮助你考察了合作对象。

2、法理上,没有难为情之说。

你们的合作是加盟合作,也就是你是老板的下游,具体一点就是你朋友是在为他的老板推广业务,推广不成,也是市场等各方面因素导致的。从另一角度来说,是老板利用你朋友推广他的业务,不成也是正常的,没有多大的情感问题可以纠结。

还是前面那句话,商场如战场,核心问题不能交给感情。

3、妥善解释处理好这些情感问题以后,表明态度,以后时机成熟,机缘相合,你们再继续合作。


2O19年我踩了两颗雷,先不说被老公怎么骂的[捂脸][捂脸][捂脸]因为我有个朋友5月份的时候介绍我做拇信,我相信她,所以投了几千元,后面公司要求初级合伙人培训等。我当时是见习记者,忙的顾不上,就一次也没参加过,包括公司的年会也没去过。一分钱的收益也见到。

另一件事是:我为了提升学历,在网上找了一家培训机构,说是考试包过的样子然后就没了下文。交钱后,我总感觉不可靠,但钱也要不回来了。后悔也迟了,没有卖后悔药的!投资需谨慎呀!

看到你的预判结果是不乐观的,给出以下建议仅供参考:

第一,做事情专业人才很重要,如果没有这方面实干人才,即使成功也要付出很多的心血。

第二,大家对这个事情都付出了不少,已经付出的成本,大家可以分摊承担一下,毕竟朋友都付出了不少精力和金钱。

公司项目若是好项目,他就不会拴着你,肯定会有许多人愿意加盟进来。

而且你现在的这种行为算不上出尔反尔,毕竟是大环境影响的,若是没有大环境影响,你不想做了,那确实面子上过不去。

如今大环境影响了你无法进行,那就按照当初的协议解决就可以了。对方也应该明白这个问题!

若是你很看好这个项目,无非就是继续招聘,虽然成本有所增加,也算是增加新鲜血液,更加朝气蓬勃。

综上所述,主要问题还是你对这个项目的认可度,这才是决定你态度的关键。

个人感觉回答简单明了一点,后悔以后,能做的事情,如果牵扯到厉害关系,那就慎重考虑以后,就按照考虑的结果来办,别让自己在后悔一次,如果只是牵扯到面子方面就好说了,看是哪种朋友,场面八辈子不联系,联系就跟钱有关系,能断就断了,我认为牵扯的厉害关系不大的情况下,如果是真心不错的朋友,什么话都能说开的,看你是哪种情况,考虑好以后就按照所想的去做吧。

在中国很多人都有创业情结而不愿意给别人打工,据调查发现中国90%以上的人有创业的想法,加盟某个连锁企业是当前比较流行的创业投资方式,加盟连锁企业实质上属于商业特许经营的方式之一,目前我国商业特许经营行业管理还不是很规范,很多加盟企业对外打着零经验创业开店、月盈利数万、低成本开店的旗号欺诈、误导创业者投资,一个资金有限和缺乏经验的创业者在现今琳琅满目、鱼龙混杂的商业特许经营行业找到合适产品和企业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涉及了解很多方面知识,如果某一方面出现问题就有可能导致一系列问题的出现,创业者一旦发现遭到加盟企业的欺诈和误导该如何进行维权呢?

商业特许经营被认为是21世纪最成功的商业模式之一,它适应了现代生产和消费观念,集中在零售、餐饮、居民服务、教育培训、中介服务以及其他行业,目前业绩良好、实力雄厚、信誉颇高的特许经营连锁企业有:可口可乐、麦当劳、沃尔玛、真功夫、味千拉面等品牌企业。

什么叫商业特许经营,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和第七条“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的规定,特许人必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和特许经营活动至少拥有2个直营店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才能通过契约的形式授权被特许人在特定地区提供其产品与服务。尽管商业特许经营在我国有十几年的发展历程,但是这个行业管理仍存在很多不规范的地方,线上和线下有大量不规范的企业通过夸大自身品牌的连锁规模、利用一个不大不小的餐饮品牌拼命收加盟费,并提供原料和配套材料赚钱、需要购买指定设备、指定原料,但这些价格往往高的离谱,很多人加盟后都大呼上当、承诺免费的店面形象设计,但他们给所有的加盟者都是同样的设计方案,装修的时候根本不能适用等欺诈和误导性的宣传欺骗创业者投资,从而引发大量的纠纷。

把朋友介绍进自己的公司好吗?介绍了朋友进自己部门,进来职位比我高是不是坑了自已?

杏豆观点: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生活和工作还是分开比较好,把朋友介绍进自己单位工作,对于朋友来说也不一定是好事,大家常规思维是你帮朋友解决了就业问题,算是帮了朋友的忙,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况,譬如她已经来了你们公司但是薪资很低,她会觉得你单位福利不行你还介绍他来,认为你这是坑了他,坑将仇报,反咬一口。

曾经我也给我的一位朋友介绍过工作,让她来我单位工作,因为她失业后面试了一个月还是啥结果都没有,一个女生让人看着怪心疼,我才伸出援手决定给她介绍,来到我单位后和我当同事她比较开心,觉得以后在单位有个熟人了,干啥事都比较方便了,结果入职第三天就把公司摆在前台的花瓶打碎了,她说感觉花瓶上的花纹特别精致,刚在用手摸花纹的时候,背后有人叫她一转头不小心打掉下来了。

随后就被HR叫去谈话给辞退了,她给我说的时候自己也觉得不好意思,我倒觉得没什么,结果最后我也被HR叫去给说了一顿,让我以后介绍人的时候严把质量关,别什么人都往公司里介绍,公司不是废品回收站,当时搞得我也特别没面子,作为一个老员工,HR说话也是一点情面都没给我留,我感觉收到了极大的侮辱。

这个案例我们可以总结到的经验是,工作和生活一定要分开,即便是想帮朋友,也帮她看看其他公司的职位空缺,不要介绍到自己的单位,一旦介绍进来后,工作干的差你觉得打脸,工作干得好你又担心她上位。

但是对于不追求功名的人来说,介绍朋友到自己家单位上位不重要,这样的例子我也经历过一个。

单位的财务部是原班人班,新招进来的A经常被大家孤立,但A对于这些根本不屑,待了3个月后,财务部的最高领导因为和老板谈加薪失败,决定辞职,于是A就借着机会把自己以前单位的直接上司挖到现在公司做财务部的总监了,然后就有人罩着她了,再也没人找她的事,每天工作按时上下班,一分钟的班也不加,感觉都比以前轻松了好多。

所以说,要不要介绍朋友到自己单位工作,还是得看自己的追求以及心态,如果前怕老虎后怕狼,那还是不要介绍来的好,是金子总会发光的,要是人家确实很优秀,最后成为你的上司那是板上钉钉的事;如果你不看重这些,也觉得有才华的人就应该摆在他应该有的位置,有这种胸怀的人完全可以介绍自己的朋友进来,即便人家上位你也不要嫉妒,这样人家上位后也会罩着你,毕竟要承认自己确实不如人家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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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朋友介绍进自己公司好不好,需要分情况而论。题主把朋友介绍进自己部门,结果职位比自己高,觉得坑了自己,所以我不建议把朋友介绍进自己的部门。

1、如果自己的工作与介绍给朋友的工作有相交的地方,并随时能在办公室遇到,最好不要介绍到自己公司。

把朋友介绍到自己公司,抬头不见低头见,这样对自己不好,对朋友也不好。

就拿我来说,如果有朋友给我介绍工作,只要我有别的选择,就不会去。原因有三点:第一,如果我工作干的不好,会心里过意不去,总觉得对不起朋友,给朋友抹黑,自己心理压力也大;第二,如果朋友把我介绍到她们公司,我觉得同事们会对我另眼相待,会觉得我是通过朋友的关系找的工作,而不是靠自己;第三,如果我去朋友的公司上班,我认为并不利于我成长,我工作中遇到困难,会想到求助或请教朋友,而不是自己想办法解决,总会想到依赖朋友,所以并不利于我快速成长。这样也会给朋友添麻烦,朋友也会为难,不利于维护我和朋友的关系。

因此,我认为,如果自己的工作与介绍给朋友的工作能随时相交,不建议介绍到自己公司,可以把朋友介绍到别的公司。

2、如果自己的工作与给朋友介绍的工作没有相交的地方,可以介绍。

我有一个朋友在一家公司上班,整个集团公司占了一栋写字楼,她在其中一个科研类子公司上班,她入职不久,正好她的朋友找工作,她把朋友的简历推给集团公司hr,朋友成功入职到了集团公司做行政。

她们的工作并无相交,只有每天午饭在公司食堂能偶尔遇到。这种情况,可以给朋友介绍工作。我朋友不仅为她朋友介绍了工作,还加深了她们的感情。我认为,如果工作互不相交,可以给朋友介绍工作。

总之,该不该把朋友介绍到自己公司工作,还要分情况。已经把朋友介绍到自己部门,并且职位比自己高的,也平时处好关系,调整好心态,干好自己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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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找工作靠朋友介绍是比较靠谱的一种,能够将朋友介绍到自己的公司,有两个方面的好处,一是可以帮助公司解决招人问题,受到用人部门的感谢,二是可以在工作当中相互帮助,总体还是不错的。

但是题主感到不适的原因,是朋友的职位比自己高,就让彼此之间形成了一种不对等的关系,自然会让处在职位比较低的那一方,感到工作的压力,心里不舒服是正常的表现。毕竟,能够成为朋友,至少各方面是比较相当的,现在有一方却超过了自己,而且是在自己的部门,就难免有一些尴尬。

不过,站在你朋友的角度来看,应该是自身具有一定的能力,就算不在你的部门当领导,也会去到别的公司当领导的。所以,只能说明你们两个人不是真正的朋友,所以才不会为了对方变得更好而感到开心。

当然,你觉得不爽也是人之常情。但这也不是一件坏事情的,朋友升职可以带动你有更强的上进心,能够在公司争取更好的表现,相互有竞争和提高的动力。相互进步,超越朋友也未尝不可以设定为自己的目标。

首先,自己的朋友来公司职位比自己高,这在职场上也是常有的事,我觉得主要还是你朋友能力水平足够,不然公司也不会给他这个职位,可能你觉得自己和他能力水平差不多,一时间接受不了,觉得自己吃亏了。

其次,朋友在公司职位高也不是件坏事,毕竟是你推荐他进公司的,以后在日常工作合作上他肯定也会积极帮助你,对你顺利开展工作也是件好事。

最后,如果说吃亏的话,可能有一种情况下是这样的,例如,本来你的上级职位空缺,有可能你会被提升到这个岗位,然后你推荐了朋友进公司,当时你也没想太多,可能认为会和你职位一样,结果他被提到这个岗位,你的晋升机会没有了,这种情况下的确明显影响到你的职业晋升。

总之,不要太在意自己是不是吃亏,毕竟事实改变不了,最主要的还是自己做好本职工作,好好表现,争取晋升机会。


谢谢诚邀!

如果仅站在个人情感角度上来讲,我不赞成把朋友介绍到本公司或本部门。我以个人的切身体会,谈谈心中的苦涩。

我在一家私企当副总时,曾经介绍过几个朋友到公司任职。其中,有主动投奔来谋职的,也有老板让引荐的。在一起共事的滋味,也只有我才能体会的到。总的讲,弊大于利。

一、容易产生矛盾纠葛,影响友谊团结。

朋友在一起共事,有利的因素也不少,不利的因素也存在。这里,重点还是讲下不利的因素。朋友一起共事很难撇清朋友与同事之间的关系,无形中就掺杂进感情因素,度的把握程度很难拿捏。

作为一名管理者,按照公司制度规定,对朋友一视同仁,严格要求,本无过错。可朋友往往就不那么认为,感觉自己是领导,能给他遮风挡雨,出了问题能给罩着。如果要求严了,就说不给面子,不讲交情;要求松了,对公司又没法交代。

还有朋友的攀比心理。明事理的朋友,对自己的职务、待遇高于他倒没有什么;对不明事理的朋友,就心理失衡,心生嫉妒,说话带刺。

其实,从我内心讲,我希望他们都能发展好,职务比我高也高兴。毕竟是自己介绍引荐的,他们出息了,自己脸上也有面子。

可自己上面有老板,哪有那么大的光环罩他们呀!那位主动来投奔我的朋友,被公司委任为业务部经理,约定好了试用期过后的工资待遇。试用期过后,因业绩平平,老板让再考察一段时间再说。

那位朋友就负气辞职了。回去后,就在朋友圈中到处宣扬,说我不够意思,不讲感情等等,生气不再理我。令我好生郁闷。

二、容易产生“帮派”之虞、护短之嫌。

朋友在一起共事,如走的过近,交往过密,观点一致,就容易让老板、让同事感到有“帮派”之虞。在问题处理上,尽管自己坚持原则,一视同仁,也仍难摆脱有护短之嫌。

一位我引荐的朋友,在公司担任分管工程施工的副总。因把关不严,造成工程质量有几处瑕疵。老板把我叫到他办公室,以质疑的口吻说我的朋友有受贿之嫌,问我咋处理。我说以我对他的人品了解,他不会这样干。老板不解,让我给他一个合理的解释。真是有言难辨,谁让他是咱自己引荐的哪!那位朋友,还怪我没给他做主哪。真是两头不落好。

写在后面的话:如果,如果再有如果的话,我不会再介绍引荐朋友进自己的公司或部门,图个心净。

职场心语刘,与您分享职场心得;如喜欢,请关注、转发、评论、点赞。谢谢!】

把朋友介绍自己的公司,我觉得是不错的选择。理由如下:

1.现在招工都比较困难,而且就职与就业就像结婚一样,婚前有个熟悉的人介绍,无论对朋友还是对公司,都是利大于弊;

2.一个好汉三个帮。大部分人都是带有感恩的心的,在你遇到困难或需要支持的时候,你介绍进来的朋友会助一臂之力;

3.家人比较放心,和谐家庭。公司里有什么事情,家人可以通过朋友了解,以防微杜渐。

介绍进来的朋友成了自己的上司,我个人觉得无可厚非,可以接受。理由是:

1.公司用人用强项,知人善用是公司生存的法则;

2.对公司的贡献决定了老板对员工的态度;

3.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加以改进,形成良性竞争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教育机构转介绍合作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教育机构转介绍合作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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