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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中学学生先进个人评选方案           ★★★
洪雅中学学生先进个人评选方案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15 15:57:05

•  先进类型

1、三好学生

热爱党、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正确的立场观点,道德品质好,操行成绩优秀,学习成绩优良,各科及格以上,高二、高三以高考文理分科科目计总成绩不得低于 430 分,高一年级以语、数、外、政、史、地、理、化、生九科计总分不得低于 580 分;初中以中考科目计总分在 630 分以上。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及文娱活动,体育成绩达标或 70 分以上。劳动及社会实践活动积极认真、表现良好。

2、优秀学生干部

学生干部指班委、团支委、少先队中队委以上干部

热爱党,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备热心为集体、为同学服务的精神,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坚持原则,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操行成绩优秀,各科成绩及格,高二、高三以高考文理分科科目计总成绩不得低于 400 分,高一年级以语、数、外、政、史、地、理、化、生九科计总分不得低于 550 分;初中以中考科目计总分在 600 分以上。体育成绩达标或 70 分以上,劳动及社会实践活动积极认真、表现良好。

3、优秀团员

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团组织。积极参加团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并在其中表现突出,热心为集体、为同学服务,按时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为同学做好事,或在学雷锋青年志愿者活动中表现突出,深受老师和同学好评。

4、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在其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撰写社会实践调查报告一篇以上。

5、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热爱党、热爱祖国,关心集体,在各类偶发事件中见义勇为,表现突出,受到学校和社会好评。

6、学雷锋积极分子

热爱党,热爱祖国,关心集体。经常为集体、为他人服务,受到师生好评。

二、评选及表彰时间:

1 、三好、优干和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每年度评选表彰。

优秀团员,学雷锋积 极 分子和 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每年“五四”前后评选表彰。

2 、评选人数:

三好、优干和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三项总数按班人数的 10% 评选;优秀团员、 学雷锋积极分子和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三项总数按班人数的 10% 评选。

3、2004年度三好、优干评选办法

学校按年级人数将指标分配到年级,由年级根据各班情况来分,初中: 45名,高一:100名,高二:82名,高三:75名。

说明: 本年暂不评选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学雷锋积极分子和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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