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先进类型
1、三好学生
热爱党、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正确的立场观点,道德品质好,操行成绩优秀,学习成绩优良,各科及格以上,高二、高三以高考文理分科科目计总成绩不得低于 430 分,高一年级以语、数、外、政、史、地、理、化、生九科计总分不得低于 580 分;初中以中考科目计总分在 630 分以上。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及文娱活动,体育成绩达标或 70 分以上。劳动及社会实践活动积极认真、表现良好。
2、优秀学生干部
学生干部指班委、团支委、少先队中队委以上干部
热爱党,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备热心为集体、为同学服务的精神,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坚持原则,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操行成绩优秀,各科成绩及格,高二、高三以高考文理分科科目计总成绩不得低于 400 分,高一年级以语、数、外、政、史、地、理、化、生九科计总分不得低于 550 分;初中以中考科目计总分在 600 分以上。体育成绩达标或 70 分以上,劳动及社会实践活动积极认真、表现良好。
3、优秀团员
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团组织。积极参加团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并在其中表现突出,热心为集体、为同学服务,按时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为同学做好事,或在学雷锋青年志愿者活动中表现突出,深受老师和同学好评。
4、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在其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撰写社会实践调查报告一篇以上。
5、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热爱党、热爱祖国,关心集体,在各类偶发事件中见义勇为,表现突出,受到学校和社会好评。
6、学雷锋积极分子
热爱党,热爱祖国,关心集体。经常为集体、为他人服务,受到师生好评。
二、评选及表彰时间:
1 、三好、优干和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每年度评选表彰。
优秀团员,学雷锋积 极 分子和 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每年“五四”前后评选表彰。
2 、评选人数:
三好、优干和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三项总数按班人数的 10% 评选;优秀团员、 学雷锋积极分子和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三项总数按班人数的 10% 评选。
3、2004年度三好、优干评选办法
学校按年级人数将指标分配到年级,由年级根据各班情况来分,初中: 45名,高一:100名,高二:82名,高三:75名。
说明: 本年暂不评选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学雷锋积极分子和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 |